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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法院认真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黄兆麟 发布时间:2015-05-12 16:02:52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自身特点、围绕群众最关切的问题,认真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努力确保做到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有案不立”的问题。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作出的一项十分重大的改革,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原来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现在的立案登记制,给法院工作带来案件爆增、各类复杂矛盾集中爆发的巨大压力。 对此,该院及时制定《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实立案庭力量,强化诉讼服务,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坚决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解决群众立案难、告状难的问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和形式要件,就要给予登记立案,坚决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针对法院审判工作现状,很多纠纷单靠法院也很难解决,所以该院要求立案法官必须耐心地做好释明工作,耐心做好当事人立案前调解工作,积极与相关单位、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取得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 二是认真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切实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在刑事审判中实行量刑规范化,统一量刑标准,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有度。在民商事审判中实行全庭合议制度,所有判决案件须经全庭干警集体合议,提高案件裁判的透明度,防止法官专权、暗箱操作。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业型法官”集体“会诊”制度,在全院选任一批审判业务骨干作为“专业型法官”,对合议庭拿不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把关,提高全院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抓好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和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工作,让审判权的运行在阳光下操作,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努力提高法院工作公信力。 三是认真抓好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切实解决“司法不廉”的问题。对判决案件、执行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了解办案法官是否存在接受吃请送礼等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办案作风粗暴的行为,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掌握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释答复。对反映法官有问题的一律立案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均反映办案法官非常满意的实行表彰奖励。 四是认真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久拖不执”问题。执行工作涉及当事人裁判结果能否得到兑现的切身利益问题,所以历来属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该院加强了执行工力量,调整执行机构职能,优化执行工作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在内部分工合作,实行严格执限管理和易人易庭执行制度,强化执行人员办案责任和纪律约束,在外部加强沟通协调,取得外力支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再就是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和时间,充分利用网上追逃、拒执罪和公开曝光失信人员名单等执行措施,集中攻克一批执行积案、难案。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得不到执行的困难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缓和和化解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 五是认真抓好巡回办案工作,切实解决法官办案“作风不实”的问题。对各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规定巡回办案的硬性任务,对地处偏远山区、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取证、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尽最大努力满足当事人需求实行巡回办案,让法官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庭开进十里八乡,从而让法官自觉养成亲民务实的办案作风,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打官司。 六是坚持强化树立“善良司法”理念,切实解决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的问题。该院一贯强调法官要树立“善良司法”理念,今年又专门开展“善良司法大讨论”活动,要求全院法官认真思考“善良司法”理念,结合审判工作实践畅谈心得体会,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善良司法”理念,从而自觉地把当事人当作亲人,善待每一位来院群众,善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解释当事人的疑问,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做到既解决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决当事人的“心结”,努力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用“善良司法”理念取信于民、温暖人心,合情合理合法妥善处理每一起案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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