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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法院发出首例司法确认决定书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5-14 17:13:22


    本网讯(何昭琼)  “我们的案件从立案、审查到确认仅用了一天,而且又免交诉讼费,司法确认真是又快又好啊!”当事人蒋某感叹的说。5月13日,广西罗城仫佬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并于当日发出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快速便捷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2015年5月10日,蒋某因外伤入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某医院,在手术中由于麻醉发生意外导致蒋某死亡。因医院方面与死者家属各执已见,后续工作无法开展,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启动联动调解机制,由司法人民调解中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随后当事人向罗城法院提起司法确认申请书,要求对调解协议书予以司法确认。

    罗城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书后,进行立案登记受理,并指派资深民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调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定。经审查,该院认为院方与死者家属所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当即制作确认决定书,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并按规定免收当事人诉讼费用。

    该起纠纷从开始到结束仅仅用了3天的时间。罗城法院首例司法确认书的发出,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特点,有效地节省了司法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当事人三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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