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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刑事审判引入“心理疏导机制”
发布时间:2015-05-12 15:33:55


    本网讯(齐江涛 臧冬阁)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从减轻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心理压力入手,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

    注重关怀,提供宽松环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要求法官注重心理疏导,及时给予问候和关怀,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给犯罪人的家属和受害人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案件可以顺利审理。

    加强沟通,畅通表达渠道。在案件审理中,该院积极拓宽沟通渠道,构建理性化的表达机制,给犯罪人的家属和受害人提供一个平台,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在此基础上,注重理性化引导,在他们表达的同时,对无关的言辞及时阻止,真正实现高效沟通。

   “量体裁衣”,强化帮教感化。针对少审案件,该院找准帮教“感化点”,为未成年被告人“量体裁衣”,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用“情”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帮助他们树立重新生活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及时干预,强化心理指导。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频发、案件审理过程困难重重的现状,该院实行心理疏导机制,与团区委合作联合成立心理咨询室,任命具有国家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判,针对刑事审判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特点,对其进行心理评估、辅导,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根源,为正确判决提供参考;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心理医生在心理上给予疏导,促使其认罪悔罪。此外,针对庭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要求在双方在理性的基础上接受审判,从而高效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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