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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律援助中心热情帮助军人立案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5-05-13 11:56:38


    本网讯(王高祥)  5月8日下午四时五十六分,在河南省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一位年轻军人接过援助律师写好的诉状,一边看表,一边激动地说:“谢谢,谢谢,还有一个小时下班,我能立案了。要不是法律援助帮忙,我明天一早就要返回部队,好久都不能安心工作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师先生是灵宝人,在北京服现役。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6月2日,灵宝某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共借他130000元,约定利息每月百分之二。但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无故拒不还本付息。师先生后悔将家里好不容易存下的钱借出去讨不回来,就到灵宝市武装部求助。武装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师先生提供法律援助。师先生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时,已经是5月8日下午四点钟,且各位律师都在忙碌地工作。师先生表示,他已经购买了第二天早上八点返回部队的车票,希望下午就到法院立案,否则,因为给家里造成巨大损失,他回到部队也无法安心工作。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安排资深援助律师为师先生整理诉状。援助律师在五十六分钟时间内问清了借款的来龙去脉,写好了诉状,复印了借据,给师先生交代了立案注意事项,并将师先生送到门口,指明法院的位置,告知他有需要随时申请援助,给师先生留下了一个小时的立案时间,最后师先生顺利立案,愉快地坐上了返回部队的列车。

    2012年以来,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灵宝市武装部建立联系机制,在武装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多次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积极为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双拥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任务一直在加强。今年元月份,省法律援助处处长和济南军区领导来灵宝检查法律援助工作时,对灵宝市武装部和灵宝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给予了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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