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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证驾摩托车撞伤老人 监护人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15-05-08 15:30:24


    本网讯(维佳 云鹤)  “90后”少年小李在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村公路上行驶,不料因一时不慎撞上步行的王大爷,致对方受伤。2015年5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小李的父母赔偿王大爷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6日晚18点左右,小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沿着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走到村花卉基地旁时,正好遇上王大爷由北向南过马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李来不及反应,摩托车径直将王大爷撞倒在地。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随后,受伤的王大爷被送往医院治疗。小李一家人也送去了13 000元的医疗费。

    由于就赔偿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王大爷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小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王大爷受伤,交警部门作出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对该事故认定予以采信。被告小李应对原告王大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小李事发时不满十八周岁,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小李的监护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大爷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7千余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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