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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寺庙盗窃被发现后杀尼姑 凶手谢文嵩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5-04-29 11:17:49
本网讯(廖云) 4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在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宣读关于复核维持被告人谢文嵩死刑的裁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命令,将被告人谢文嵩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3年9月7日,被告人谢文嵩从福建省将乐县古镛镇玉华村关心自然村的“观音堂”寺庙后山攀爬进入,欲从庙内尼姑张某某卧式盗窃财物,未果。当日18时许,谢文嵩在寺庙大殿遇见张某某,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张某某欲跑出大殿,谢文嵩将张某某拖回并将其摔倒在地,张某某叫喊,谢文嵩一手捂住张的嘴巴,另一手掐住张的颈部,致张某某无法动弹,后谢文嵩又用现场的一条毛巾勒住张某某颈部,致张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谢文嵩将张某某尸体移至寺庙厨房内,后逃离现场,途中将作案所用毛巾丢弃在杨时文化园工地路边的草丛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文嵩的行为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谢文嵩的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又系累犯,犯罪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遂依法判处谢文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复核维持死刑的裁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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