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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庭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奋楫者”
作者:卢荣 刘庆华 易浩 发布时间:2015-04-22 10:05:2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要求各级法院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从我国省、县、乡的建制特点来看,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得下好法治乡村这一步棋,才能盘活法治中国这一盘大棋。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自然要在法治乡村建设上提内功、找方向、下力度、全面而又精准的成为法治乡村的“奋楫者”。 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民法庭要苦练内功。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甘溪法庭为例,2014年度,获得院先进业务庭室、1人获得县政府表彰,1人获得院先进个人,1人获得院调解能手称号。截至2015年4月,全庭收结案120件,案件总数同期相比增长了百分之50%,重压之下,依然结案90件,结案率75%。目前,全庭共有正式干警3人,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成绩与荣誉来之不易,关键是法庭要形成长效的学习机制。一是学习跟进最新的司法解释。今年2月至3月,甘溪法庭坚持抽时间组织全庭干警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干警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学习全院的规章制度,将新一年度的宣传调研、司法绩效等文件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干警,做到任务目标人人心中有数;三是鼓励未通过司考的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此外,法庭内部干警也要权责分明,庭长、副庭长、书记员、内勤各项职责分明,事到人、责到人,这能极大的提高办事效率。这些举措既能保证派出法庭的核心竞争力,又能夯实法庭在法治乡村建设上的基础功能。 人民法庭要将乡镇党委、政府、村支两委的脉络功能最大化。单丝不成线,人民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机构,人力、物力、精力都相对有限。如何在法治乡镇建设上找方向,则要依托地方党委、政府、村支三个平台,将法庭的作用渗透到辖区的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让乡镇干部、村干部成为法庭的义务普法员、劝调解员、宣传员。以法治乡镇建设为纽带,以党委、政府、村支为支点,将法庭力量最大化。从2014年开始,甘溪法庭在辖区的7个乡镇党委、政府开始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此举针对信访案、民间影响较大案件点对点布局,逐案对接到人,深入村组、第一时间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目前,已走访行政村30余个,与村支两委定期联系的村落20余个。 要提升人民法庭的核心影响力,将巡回审理打造成法治乡村建设的“急先锋”。巡回审理具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可以说是人民法庭在乡镇的核心业务和核心影响力,如何将巡回审判影响力最大化,除了运用乡镇党委、政府、村支的力量外,还可以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村干部、人民群众参与巡回审判的听审,积极听取他们对法庭工作的建议。 关于巡回审理案件的选取,主要是选择在乡村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村民关注度高的案件、与村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案件。2014年全年甘溪法庭选取在辖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46件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4月,今年已开展巡回审判20余件,其中皮某与江某等五人人格权纠纷一案,由于涉及农村封建迷信和死者人格权问题,当地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主动申请法庭进行巡回审判,庭审当日,吸引了当地村民50余人参与旁听,既起到了群众对封建迷信的抵御,又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法治乡村、法治县域、法治中国是一个由点及面的过程。法治乡村建设需要社会众多力量的参与,人民法庭要练好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将乡镇党委、政府、村支的脉络功能最大化;把巡回审判打造成法治乡村建设的“急先锋”以提升法庭核心影响力。让人民法庭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奋楫者”,这不仅是人民法庭的定位使然、现实使然、职能使然,更是一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与担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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