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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盗割通信电缆后第二天照常去现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4-21 10:42:13


    本网讯(江世金)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名刚工作不到半年时间的通信电缆维修工贼迷心窍,把贼手伸向自己天天接触的电缆线,梦想着发一笔横财,竟然晚上去盗窃自己白天刚刚维修过的电缆线,第二天若无其事的照样去盗窃现场维修电缆,还充当受害人报案,不料被作案时的目击证人认出落入法网。日前,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卢荣升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广西泰通通信有限公司融安项目部负责承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融安分公司的通信电缆抢修和维护等工作,青年男子卢荣升是泰通公司融安项目部于2014年2月18日新招聘的一名员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2014年6月18日,融安县大坡乡遭遇特大山洪暴雨灾害,大坡乡福下村方向的通信设施遭破坏,无法正常使用。融安电信公司委托泰通公司融安项目部对大坡乡被损坏的通信电缆进行抢修,经过抢修后于同月23日恢复使用。因有部分电缆线没有挂钩到钢绞线上,同年8月13日,泰通公司融安项目部派员工陈某、居某、曾某、卢荣升等人到大坡乡把大坡街公共厕所处至原大坡乡中学教师宿舍区地段没有挂好的电缆挂上钢绞线。

    当日晚上22时许,卢荣升驾驶一辆助力车从县城窜到大坡街,使用事先准备好的脚爬和铁剪钳,将融安电信公司位于大坡街公共厕所屋顶至原大坡乡中学教师宿舍区地段的一段374.4米长的通信电缆线剪断盗走。随后,卢荣升将盗得的通信电缆线拿到大坡乡福下村红专屯“拉铺”(地名)河边焚烧,取出铜线后拿回自家菜园地藏放。2天后,卢荣升将盗窃所得的铜线(共70斤)以每斤18元的价格出卖给一家废旧收购店,获赃款1260元,所得赃款已挥霍完。

    8月14日,因抢修工作尚未完成,泰通公司融安项目部又安排员工覃某、卢荣升、肖某、李某等人到大坡乡完成剩下的工作,4人到大坡乡后发现,位于大坡街公共厕所屋顶至原大坡乡中学教师宿舍区地段有2根通信电缆线被剪断盗走。覃某等人向公司报告电缆线被盗的情况后当即到大坡乡派出所报案。

    8月26日,公安民警根据报案线索掌握确凿证据后将卢荣升传唤到案。在审讯中,卢荣升对盗窃通信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融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卢荣升盗窃的通信电缆线价值4253元。经核查,被盗通信电缆线链接福下村委、大坡乡中心小学等单位和29户居民用户通信信号,承担互联网和电话通信的联络功能,此处通信电缆线被盗,导致正在使用该通信电缆的32个用户通信信号中断240个小时。卢荣升盗窃该电缆线给融安电信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67.96元,间接经济损失960元,经济损失共计7627.96元。

    案发后,卢荣升的家属已代其赔偿融安电信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荣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卢荣升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卢荣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家属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卢荣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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