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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贼以买棺材为幌子连续盗窃作案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04-21 09:07:34


    本网讯(曹友喜 蔡吉峰)  社会之大,无奇不有,有俩小偷专偷寿材店,让人大跌眼镜。2015年4月20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子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敬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二被告人退赔非法所得三万五千八百元。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6月起,被告人李子军和吕敬国以买棺材为幌子,结伙盗窃,在看好棺材后以要买漆、买烟、买水等各种理由支走被害人,趁机溜进被害人的屋里,翻箱倒柜窃取被害人的财物。二人连续作案五起,盗窃被害人陈某某20000元,丁某某4000元,闵某某8000元,王某某800元,刘某3000元,所盗财物价值35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子军、吕敬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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