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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快递扫描员盗窃客户3瓶酒被判拘役3个月
发布时间:2015-04-20 10:08:07


    本网讯(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凯、彭浩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被告人王凯、彭浩系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某快递公司的快递扫描员。2014年10月28日凌晨2时30分,被告人王凯提议盗窃快递件中的酒,被告人彭浩表示同意。后两被告人共同窃得价值人民币2100元的“皇派酱香型玛咖酒”三瓶。窃后,被告人王凯从中分得2瓶,被告人彭浩从中分得1瓶。

    案发后,两被告人已将赃物退回快递公司。为此,两被告人的行为取得了该公司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凯、彭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已将赃物全部退回,并取得了所在单位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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