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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级法院5月1日将全部实施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5-04-21 14:24:19


    本网讯  4月20日,黑龙江高院就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作出部署安排。

    黑龙江高院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要求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一要把立案制度改革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辅导功能、诉非衔接功能、诉前调解功能、简繁分流功能,为立案制度改革创造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条件。二要按照立案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标准,在全省法院推行立案示范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人性化、标准化、网络化”司法为民便民服务机制,继续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破除诉讼障碍。三要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四要注重强化对民事诉讼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升立案工作水平和能力,为5月1日立案登记制在全省三级法院顺利实施做好思想上、业务上、能力上的充足准备;五要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中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强化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改革在全省法院有序、平稳、健康推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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