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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多次窜到在建或装修楼房内盗财物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15 13:24:40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建筑工人不是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而是利用自己做过建筑懂得攀爬技能的优势,频频窜到在建或装修的楼房内盗窃物品,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运春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28岁的黄运春系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一名建筑工人。去年11月25日中午,黄运春窜到防城区新车站附近正在装修的邓某的住宅楼内,盗得Mdesh牌电磁炉1台。两天后,黄运春又窜到新车站附近另外一栋在建的居民楼,盗走暂住该楼的陆某的美的牌电磁炉、创宇牌电锤和蓝豹牌切割机各1台。 同年12月2日17时许,黄运春再次来到防城区新车站一巷,通过隔壁一栋在建居民楼的脚手架爬到禤某的住宅楼,盗走平板电脑2台、手机3部、玉坠1个、手镯3个、戒指1个。 案发后,黄运春当天就在防城区群星大道一居民楼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追回以上被盗物品返还被害人。经鉴定,以上被盗物品价值137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运春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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