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饶海泉) 为谋取暴利,明知是假烟而收购倒卖,最终锒铛入狱。4月9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初,被告人唐光华通过电话联系向一名福建籍男子收购假烟,双方谈妥以假冒紫云烟每条40元、红塔山(经典1956)每条30元、红塔山(新势力)每条3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1月7日晚上,对方电话告知货已送到,唐光华便驾驶朋友的一辆越野车到昆明市得胜家具城附近的一条小路上与对方见面,购买了假冒紫云烟600条、红塔山(经典1956)503条、红塔山(新势力)4条,支付了部分价款15000元后便一人驾车拉着假烟到丘北销售。8日凌晨1时许,唐光华开车到达丘北县城,在一小区附近等待买主来“提货”时被警方查获,唐光华见势不妙弃车逃逸,后于2014年6月26被抓获。经鉴定,所送检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案值9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光华为谋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关于烟草专卖的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假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决定判处被告人唐光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查获的1107条假冒卷烟则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