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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开赌场因“只认钱”被赌徒报警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08 14:21:12
本网讯(梁弄璋 兰有斌) 以为“生财有道”,哪知偷鸡不成蚀把米。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李大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 李大宏,1987年生,江油市大堰乡农民,初中文化。他在江油城区打工时,染上了赌博。多次输钱后,他从中看到了“希望”——不管赌博的人是赢是输,开赌场的人却是稳赚不赔。于是就动了开设赌场的念头。之后,他在江油市三合镇双流村看中了王某某要对外出租的房子。这里地处城乡结合部,离市区不远,人流量又大,开设赌场肯定赚钱。李大宏就把王某某的房子租了下来,又通过借高利贷,借了一笔钱,之后购来翻牌机8台,具有6个操作基本单元的捕鱼机一台。一切就绪后,便于今年1月15日开张营业。 果然生意很好,李大宏暗自得意。13天后的1月28日下午,赌徒罗某赌红了眼,输得身无分文,就请求李大宏再让他赌一次,可李大宏不允:“赌场无父子,没钱免谈!”旁边的赌徒起哄:“叫罗某叫你一声爸,就让他赌一盘吧。”李大宏断然说:“叫曾祖父、高祖父也不行。”罗某递过手机:“我以手机作抵押,再让我赌一盘!”李大宏冷笑:“谁要你的破手机,我只要现钱”。 这话把罗某惹恼了,便愤然离开“赌窝”。一走出房子,他就拨打手机报警。警方火速出警,在李大宏租房内依法扣押翻牌机8台,具有6个操作基本单元的捕鱼机一台和赌资4100元。“法盲”李大宏居然说:“我在家里玩,犯啥子法?”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大宏开设赌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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