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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赌博机不到一月非法获利万余元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31 11:03:34
本网讯(李进 刘游) 江西省贵溪市一青年男子,利用赌博机非法开设赌场获利一万六千元。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3月4日被贵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贵溪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郑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3月3日,被告人郑力在贵溪市区一宾馆西侧一居民楼内放置了一台可同时供8人玩的打鱼游戏机供他人以现金上分的方式进行赌博,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000元。2014年3月3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缴获打鱼游戏机1台,查获参赌人员4人,被告人郑力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公安机关认定,涉案打鱼游戏机属赌博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力设置赌博机开设赌场,违法所得1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郑力当庭认罪,且案发后积极退赃、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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