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俩赌徒非法拘禁“老千”讨回赌资分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16 08:56:19


    本网讯(劳波涛)  两赌徒莫小能、罗家铮赌输钱后怀疑有人出老千,为讨回赌资对他人进行殴打并强制限制人身自由。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莫小能、罗家铮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4月18日,被告人莫小能、罗家铮等人与德保县的黄勇和南宁籍的蒙友南一起由田林人“阿军”带到田林县万鸡山附近一个棚里参与赌博。当天下午,被告人莫小能、罗家铮等人输掉了近6万元现金,怀疑是黄勇与“阿军”等人设下圈套让他们输钱,当场叫“阿军”退出赌资,后“阿军”借故离开。于是被告人莫小能、罗家铮等人将黄勇推上车押往扶绥县,将黄拘禁在扶绥县城一家宾馆,对黄进行殴打,并让黄写下3万元的欠条,后用黄的身份证开了一个账户,再让黄叫家人打3万元到该账户。4月21日下午,见黄勇家属将3万元打入该账户并领取钱后,才放黄勇回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小能、罗家铮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赌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