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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酿悲剧 男子醉酒后凌晨砍死老乡获死缓
发布时间:2015-03-24 15:33:30
本网讯(吴浩东 赵日友) 一次普通的同乡聚餐,竟变成了人间惨剧。3月23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张定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案被告人张定军和被害人王某是一起在广西东兴市务工的同村老乡,平常也无甚过节,谁也未曾料到惨剧会在两个老乡间发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30日晚,被告人张定军邀请被害人王某和另一朋友周某吃饭,并到王某租住的地方煮菜。当晚张定军与王某、周某及周某的两个小孩一同吃饭喝酒。23时许,周某带两个小孩回家。次日凌晨,醉酒的张定军迷糊中持菜刀猛砍王某身体多刀,致王某造成颅脑损伤、高位脊髓损伤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凌晨4时许,被告人张定军发现王某倒在床上已经死亡,便用棉被和衣服盖在王某的身上,随后携带菜刀离开了现场。 经鉴定,被告人张定军作案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无精神病,在该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定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被告人张定军的犯罪事实、性质、自首情节等,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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