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溪法院判前退签法律文书121份
发布时间:2015-03-18 13:11:06
本网讯(元春华 廖议) 庭审不准时、送达不规范、笔录不完整等是案件审理中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些小问题。近年来,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将案件评查工作朝前靠,推出事中监督制度,在聚光灯下找小问题,促升了审判案件质效。 案件开庭前,该院审监庭与立案庭实现案件信息对接,掌握案件立案信息、受理费、开庭时间等重要节点信息,重点对当事人身份是否准确、案件受理费是否合理、开庭是否准时等审核,并突击进行旁听看庭审质量。案件开庭后,裁判文书签发前要先行移送审监庭评查,主要对裁判文书中可能存在的错别字、用词不准确、裁判逻辑不严密,法律依据不 准确等问题进行查纠,提出书面评查意见和建议后,发回审判业务庭对照纠错。案件的法律事实、裁判理由等主要裁判内容,不在审查范围。审判业务庭纠错后,再报审监庭签署评查意见,案件评查结果和问题较多的法律文书全部在审“误”公开栏或内网公示,并进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 2012年5月以来,该院共评查案卷570余卷,退签法律文书121份,涉及小问题190余个,突击评查庭审82次,公示法律文书120余份,案件发、改率较往年下降四成。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