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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三措并举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5-02-13 09:28:33


    本网讯(罗扬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强化驻交警调解室功能。该院通过采取积极构建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式,提供便民服务这三项举措,加大对交通事故纠纷案的调解力度,实现调解成效新突破。

    宁明法院整合与交警、政府、保险、银行等部门的力量,积极构建调解网络,形成调解合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调解模式。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有利于化解矛盾的资源,构建极具特色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高质高效办案。

    调解关口前移,促进纠纷化解。针对部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特点,该院驻交警调解室法官把调解关口前移,司法力量提前介入纠纷,创新由法院对交警调解成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商结果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当场制作调解书,实现高质高效调解,极大提高了调解履行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办案环节,缩短诉讼时间,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司法为民为中心,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宁明法院驻交警调解室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时,简化诉讼程序,以当事人口头起诉驻交警调解室,法官制作笔录的方式实现便捷起诉。经当事人申请,驻交警调解室出具诉前保全建议书,及时、有效、快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提供便利,对情况紧急、支付保全费和提供相应担保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缓、减、免诉前财产保全费。

    2014年12月20日以来,宁明法院驻交警调解室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27件,调解结案27件,调解率达100%,涉案标的额18.6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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