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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借力”助力刑附民案调解履行率
发布时间:2015-03-10 14:52:23
本网讯(康火星 张小明) 为及时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中,采取“三借力”有效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借力当事人亲属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亲属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换位思考”,引导被告人亲属主动上门向被害方赔礼道歉,及时探望被害方亲属或被害人。被告方的亲属要诚心诚意地说明由于被告人的过错给被害方造成的危害、损失等,使被害方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取得对被告方的谅解和宽容。 借力社会力量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单位领导等,进行充分地座谈、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拧成一股绳,形成调解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借力人民陪审员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从不同角度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双方的顾虑。对比较有影响的刑事附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为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说服引导,给双方当事人充分的情感表达空间,讲明诉讼风险和调解的益处,耐心进行说服教育,找准矛盾症结和解决矛盾的突破口,抓住机遇,对症下药,促使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7件,调解结案22件,调解率81.48%.调解案件的履行率达100%。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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