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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9个中级法院及所有基层法院积极参与网络司法拍卖 河南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一年成交21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5-03-18 16:04:17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冀天福 赵艳涛) 河南省网络司法拍卖开展一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成交拍品1550件,总成交额21.49亿元。3月1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网络司法拍卖一年来的情况。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高院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周明杰出席。新闻发布会由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徐哲主持。 蒋克勤介绍说,自2014年2月开始,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拍卖。自2014年3月17日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拍以来,河南省网络司法拍卖已开展整一年时间。期间,全省19个中级法院及全部基层法院均已进行过网络司法拍卖,部分法院已经实现涉诉财产100%上网拍卖。 蒋克勤说,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河南法院处置涉诉财产最主要的方式,网拍工作进入常态阶段。从网拍工作开始,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就指出,“今后,凡是能上网拍卖的都要上网,对该上网不上网的,要硬起手腕进行查处,坚决杜绝拍卖在网络平台外循环”。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上传拍品3396件,总评估价81.81亿元;到期拍品2605件;成交1550件,总成交额21.49亿元,共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7亿元。拍品涵盖车辆、机器设备、住宅、厂房、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工业原材料、生鲜物品等各类涉诉财产。其中,商丘民权县法院通过成功网拍成交的492只“小尾寒羊”,创造了全国网络司法拍卖类似拍品的先例。河南网络司法拍卖开展以来,价值上亿元的拍品不断出现。其中,郑铁中院上传的天津某产业园区某公司的在建工程,评估价达9.18亿元,是全国网络司法拍卖以来上传的评估价最高的拍品。 蒋克勤说,河南网络司法拍卖之所以取得上述成绩,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省高院党组和张立勇院长对实行网络司法拍卖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作出全面部署,省高院强力组织推动。二是为加强网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省高院出台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试行)》等多份文件,对网上注册、保证金交纳、交易程序等一系列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规定。并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全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工作流程培训。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日常管理。各级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中院及基层法院均成立了专职网拍管理员和网拍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公用房和电脑、传真、照像器材等网拍必须的设备,专门负责上传拍品、组织看样、上报数据、拍品交付和日常管理工作。 河南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取得的成效—— 1、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拍卖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努力实现涉诉财产价值最大化,从河南网拍的成交率、溢价率来看,均明显高于委托拍卖。涉诉财产价值最大化的还体现在拍卖佣金的取消。 2、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网拍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作用主要体现在用透明消除猜疑,用公开接受监督。拍卖规则、拍品情况、竞价过程全部置于阳光之下,公众可以自由、充分地关注和深度地参与,对司法拍卖原有的误解、隔阂,随着网拍的推行而冰消雪释。 3、提高了执行效率。网拍模式下自行决定发布拍卖公告的时间和开拍时间,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成交拍品的平均成交周期有了大幅提高。网拍的效率明显高于委托拍卖,有利于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法院及时执结案件。 4、促进了队伍廉洁。近年来全国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70%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网拍推行以后,取消了佣金,彻底铲除了权力寻租土壤;实行自由报名和网上公开竞价,从制度和技术上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 网络司法拍卖是河南法院推进执行公开、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公平正义、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司法拍卖改革力度,重点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的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推进力度,使网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障网拍运作顺畅,细化措施,提升网拍服务质量,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的网拍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扩大涉诉资产上网拍卖的范围,使网络司法拍卖成为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感受司法公正、公开的生动载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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