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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多次用轿车载乘他人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10 09:47:44
本网讯(兰珊) 众所周知,吸毒无罪,但若容留他人吸毒则是犯罪,“90后”小伙以私家车为作案场所,多次载人吸毒,结果受到刑法的处罚,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古泰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已缴纳)。 经审理查明:1992年12月出生的古泰系该县某村农民,初中文化。去年底,古泰多次提供毒品和吸食工具,在其驾驶的车辆上,容留崇某等人吸食。去年11月2日,古泰驾车来到该县某村路边,在其车上容留崇某吸食毒品;稍晚,古泰驾车来到该县城关某村路边,再次在其车上容留崇某吸食毒品;去年12月14日傍晚,古泰驾车来到县城某网吧处的路旁,在其车上容留崇某、荣某吸食毒品;次日,古泰驾车来到县城南外环路旁,在其车上容留崇、荣二人吸毒,稍候其还驾车来到县城一工地路旁,在其车上容留伏某吸毒,因被警察发现而致案发。 今年1月23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被告人古泰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吸毒人员的证人证言、抓获经过、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证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古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古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事实,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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