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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情人有外遇 男子持刀砍杀情人未遂领刑
发布时间:2015-02-10 09:09:50


    本网讯(毛伟)  因为怀疑自己的情人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男子持刀砍杀自己的情人。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占小辉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4月,被告人占小辉因怀疑情人余某与帮其建房的石匠王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要求余某不得让王某帮其建房均遭拒,遂产生将余某杀死的动机。2014年4月18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占小辉持柴刀来到余某新建房工地,用柴刀将新房墙角的砖头砍掉,之后,还扬言要杀死余某。次日早上7时许,余某得知被告人占小辉将其新房的墙角损坏后,来到占小辉家中与其理论。被告人占小辉携带一把杀猪刀约余某到其家中后山去将事情谈清楚,余某应占小辉的要求来到后山。被告人占小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刀,先后捅向余某腹部、胸部等处,欲致余某于死地。被告人占小辉在实施杀人行为后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将凶器杀猪刀丢弃在山上。经鉴定,余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占小辉持刀意图故意杀人,欲致他人于死地,但结果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告人占小辉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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