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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丈夫外遇诉离婚 婆婆出庭作证助儿媳
发布时间:2015-01-22 16:13:15


    本网讯(戈宁)  俗话说“十根手指向内弯”,说的是做父母的一般都会护着自己的儿女,不管他们有无过错。可是,家住融水苗族自治县三防镇的韦阿婆却例外,眼看着自己儿子搞婚外情不顾家,已年过六旬的韦阿婆不仅支持儿媳起诉离婚,而且还出庭帮儿媳作证儿子确有婚外情。2015年1月22日上午,该案在广西融水县人民法院汪洞人民法庭开庭,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参加庭审,被告韦某的母亲韦阿婆也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支持儿媳诉求。

    原告廖某与被告韦某均是融水县三防镇人,2004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双方生育一子,家庭生活负担也随之加重了,小两口不得不外出县城打工。2008年,夫妻二人来到融水县城某建筑工地干活,由于二人勤劳肯干,赢得了老板的好感,渐渐地建筑老板也让一些小工程跟韦某承包,随之双方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也有了一定的积蓄,并在县城买起了房子及小轿车。就在这个时候,原告廖某发现被告韦某与当地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关系不一般,并经常彻夜不归,为此夫妻俩经常吵架,之后韦某干脆在外租房居住不归,韦某的母亲韦阿婆先后四次从老家赶往县城规劝儿子要好好做人做事,不要再与那名女子来往,但事与愿违,韦某仍我行我素,并不断对妻子廖某进行打骂。2014年12月,廖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韦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廖某与被告韦某离婚及婚生儿子由原告廖某负责抚养。

    庭审中,韦阿婆表示,自从儿子接了一些小工程有了一定积蓄之后,特别是从2012年端午节之后几乎没有回家住,没有照顾过小孩,从未给家里寄钱,也不关心自己和儿媳,韦阿婆还表示,是因为儿子韦某在外有了第三者,儿媳才闹离婚。

    法庭上,主办法官严肃批评了被告韦某不顾十年夫妻感情,产生婚外情且对家庭不负责任、不孝敬母亲的错误行为。鉴于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法官最终主持双方调解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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