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6岁少女借住亲戚家多次被姑姑情人强奸
发布时间:2015-01-16 10:06:35
本网讯(张江枢) 南充一花季少女到营山找工作,借住在其姑姑家,不想姑姑的情人见色心起,将其多次强奸。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杜华春生于1978年,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父母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其妻子不堪贫穷,扔下两个孩子一去不返。后杜华春经人介绍与王某芬相识,不久两人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屋,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4年7月初,王某芬的侄女王某来营山找工作。王某样貌甜美可人,皮肤白皙水嫩,虽然只有16岁,可是已经长得亭亭玉立。当日,王某芬、杜华春请王某到馆子吃饭,杜华春第一次见到王某,便眼睛一亮,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漂亮的“侄女”,内心着实有些激动,有意无意地投过来异样的目光,王某被盯得心里发毛,下意识地避开“姑父”的视线。 席间,王某表示她刚到营山,人生地不熟,希望姑姑能帮她租借一间房屋。杜华春听见王某要租房,顿时来了精神,抢先说道:“现在营山房子租金太贵,一个人租多不划算,要不就暂住在我们这里,等你落实了工作再租不迟。”王某芬附和道:“是呀,你家经济也不宽裕,就住在我们家吧。”王某听说有地方落脚,心里也很高兴,可是一看到“姑父”那不怀好意的神情,不由得背心发凉。 王某住进了姑姑家后,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去睡觉,一连几天下来,都相安无事。而姑父对她也相敬如宾,没有过分的举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心,王某渐渐对“姑父”放松了警惕,越来越觉得这个姑父还不错。 2014年7月14日,姑姑因有事回老家去了,出租房内只剩下杜华春与王某两人。晚上十点钟,天气躁热,杜华春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便起床洗了一个热水澡,出来后看见王某的房间灯还亮着,一丝蠢蠢的欲望涌上心头,杜华春推开王某的房间门,走了进去。王某见有人闯进房间,下意识地朝门口望去,见杜华春只穿了一件大裤衩,上身赤裸着,王某脸一阵绯红,移开了目光。 杜华春问道:“工作找到了吗?”王某答道:“还没有呢。”杜华春不停在房间转悠,一直问一些不着边际的问题,王某有些不耐烦了,便说道:“天晚了,我要睡觉了。”杜华春一动不动,说道:“我再耍会儿,你困了,你睡吧。”王某见杜华春耐着不走,便侧身背对着他躺在床上,过了一会儿,王某见杜华春将自己紧紧抱住,用力将其身体扳过来,扯掉了她的衣服,王某拼命反抗,可是仍然没能逃过厄运,惨被姑父强奸。 当晚,杜华春将王某强奸后,仍不肯离去,强行搂着王某睡了一晚。清晨六点,杜华春色心又起,扑倒在王某身上,再次将其强奸。此后的几天,杜华春一有机会便对王某动手动脚,并多次得逞将其强奸。 7月20日,王某芬因房间潮湿,便和侄女一同搬进了杜华春的房间,杜华春自告奋勇让出床位,搭地铺睡在地上,给王某搬了一张钢丝床,王某芬独自一个人睡在床上。当晚12点,王某芬被惊醒,听见有响动,便打开了灯,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只见杜华春赤身裸体地从侄女身上翻起来,王某不住地低声抽泣。坊间早有杜华春好色的传闻,王某芬早有耳闻,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杜华春竟如此大胆,当着自己的面强奸其侄女。王某芬气不打一处来,直骂杜华春是畜牲,冲上去就和杜华春扭打在一起,杜华春一把将王某芬摔倒,威胁道:“你有本事就说出去,看看谁倒霉。” 从那以后,杜华春非但没有收敛,更加肆无忌惮,多次对王某进行骚扰。7月29日,王某正在和男朋友通电话,杜华春一把从背后将其抱住,王某一声惊叫,摔下电话跳了起来。王某男朋友感觉情况不对,便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王某支支吾吾将杜华春强奸她的事实和盘托出,其男朋友听说后,怒不可遏,果断报警,遂致案发。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华春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杜华春多次强奸同一被害人,且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可酌定从重处罚。杜华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杜华春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杜华春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杜华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