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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以丈夫外遇为由诉离 丈夫捧玫瑰跪求原谅
发布时间:2015-01-22 10:45:47
本网讯(韦元臻) 近日,广西合山市人民法院北泗法庭内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开庭后,庄严的审判庭内,被告卢某手捧玫瑰向自己的妻子悔过,以求原谅。而具有十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情况。 现年35岁的被告卢某与原告陈某于2001年相识恋爱, 2003年在广西合山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两个孩子。十多年的相敬如宾本该让两口子的日子越过越舒心,却因丈夫与其他女人在外有暧昧往来,让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原告在庭审中诉称,丈夫卢某在外面有了外遇,为此双方经常发生激烈争吵,致使原告心理遭受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诉请法院依法判令离婚,一子一女由双方分别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我们在打工期间相遇,一起为了这个家庭和孩子打拼了十多年,如今我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她也要离开我了。”听到妻子声泪俱下的指责,卢某满脸愧意的感慨道。在法庭上,卢某表示不同意离婚,称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他非常珍惜两人之间的感情,希望妻子给自己一次机会,并当庭跪献早已准备好的玫瑰花,表达对妻子的歉意。不过卢某此举并没有得到原告的谅解,虽经法院多次主持调解,但因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共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亦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原告陈某起诉要求离婚,系家庭琐事导致夫妻间产生隔阂所致,双方之间并无大的矛盾产生,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在本次庭审中,被告希望挽回夫妻感情,有悔改之意,且态度诚恳。从维护社会、家庭关系稳定及有利于婚生女的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应再给予双方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故于2015年1月20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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