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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带动全面工作
作者:钟建斌 赖征源   发布时间:2015-02-03 15:03:38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于2009年5月成立,现下辖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77名,其中在职党员61人,离退休党员16人。

    自去年以来,宁化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在县委和党工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全会部署,围绕“走前头、作表率”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建设。通过扎实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落实项目化管理,完善“亲情化”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以高质量的党员干部队伍促进审判执行和能动服务稳步开展,有效助力了“平安宁化、法治宁化”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巩固组织堡垒

   (一)落实目标考评,提高履职效果

    严格落实责任考评,努力打造一支有责任有担当的党员队伍。年初,院党组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落实支部建在庭上、队上,建立5个基层党支部,做到党建与业务一起抓、两促进,形成了党建促业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围绕党员干部有效履职,推行党组织“亮岗履责”、党员“承诺尽责”和群众“民评履职”,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党员逐季履职考核情况制度,采取“月点评、季小评、年终总评”方式,组织干部群众一同参与评议党员工作实绩;定期开展述职践诺活动,交流履职效果,互促效果提升。

   (二)营造赶超氛围,推进创先争优

    依托“对标找差距、赶超争先进”活动、争创“党员示范岗”、“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载体,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争当先锋的氛围。先后组织党员干部重温焦裕禄、谷文昌和张仁和精神,学习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法官詹红荔、“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等先进事迹;开展培树典型专题调查活动,挖掘身边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对近年来成绩突出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调查梳理,评选优秀党员。今年,该院第二党支部被推选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二党支部书记陈文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着力做好后进党支部,建立整改、跟踪和帮扶机制,在后进支部开展“抓学习促素质、抓沟通促团结、抓制度促纪律”的“三抓三促”活动,有效实现后进党支部晋位升级。

   (三) 狠抓思想作风,打造干净队伍

    将党性修养视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把廉洁底线。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市县有关效能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查摆“四风”问题,并通过签订廉洁承诺书、自查互查、整改提升、建章立制提高整改效果;下大力气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开展“四下基层”“法治六进”活动,集中下访10余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250余份;定期开展队伍整训及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每月向干警及其家属发送廉政短信,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促使干警绷紧廉洁司法的弦,组织观看专题片《四风之害》,参加省院监察室副主任王孔坚专题辅导讲座。

   (四)牢固群众观点,深入教育活动

    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活动安排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全院教育实践活动及日常工作;围绕司法为民,层层有序推进,共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和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围绕反对“四风”主题,组织召开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退休干部,企业界、金融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场不同层面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了《解决问题清单》、《班子整改方案》、《征求意见分解整改措施方案》,明确了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人,已对33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构建党员之家,凝聚党内力量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党员权利

    坚定执行党内法规,落实党员权利,严格党员责任;出台《宁化法院“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健全机关党建管理机制,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创建“党员之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亲情化管理纳为党员管理的基本方式,提高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严格依照公开目录公开党建工作,保障党员干部知情权;加强对法院内网党建专栏的管理,定期更新党建理论文章,供全院党员参考学习;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今年吸收1名优秀同志为预备党员;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民主推荐优秀同志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和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总支委员会中有5名委员为青年党员。

   (二)加大激励关怀,促进党员成长

    将党建活动室与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室、干警阅览室、干警廉政书画长廊连成一片,打造成为“党员之家”,为党员的学习交流提供良好场所;每周四晚召集青年干警参与案件研讨、理论学习、交流互动等沙龙活动,目前共计召开40期青年法官沙龙;制定《调研信息宣传考核管理办法》,今年该院信息宣传被中央媒体采用6篇,省级采用28篇,市级采用109篇;制定《鼓励干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从经费补助、工作任务、晋级晋升等方面鼓励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共有3名青年党员正攻读在职研究生;实行党组成员与青年干警“结对子”,积极考察青年干警,任命12名青年干警为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3名干警为中层副职;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行全院青年党员干部与全县中小学校结对子,定期到挂点学校开展法治教育。

   (三)关心党员生活,营造“家庭”温馨

    制定《从优待警若干规定》,将干警疾病、干警及其家属丧葬等事项纳入规章制度,开展好“五必谈,五必访”,做到思想上关怀、生活上关心和精神上关爱。每年利用五四青年节、元旦等时间节点开展青年干警座谈会,直接由一把手与青年干警交流;要求各支部书记对新入党、轮岗、提拔同志的谈话谈心,及时对患病住院、家庭意外、生活困难等党员的走访慰问,形成“平时有人访、难时有人帮、老时有人惦、病时有人探、终时有人送”的人文关怀局面;认真对待党员生日和入党时间,建立党员“生日档案”,在生日和入党纪念日时,均通过多种形式为党员过“生日”,送上生日祝福;建成法院食堂、健身房,积极解决干警生活、个人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外地干警的住宿问题,为单身干警解决婚姻问题提供便利。

    深化党建带队建,提高服务能力

   (一)审判执行质效有效提高

    坚持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促进审判执行质效见成效、出实效。把“息诉零访”作为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目标,实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和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做好“亲和、为民和公正”三项司法及“依法公正审判、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一审服判率89.3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2014年来调撤案件865件,占民商事案件的45.3%;推行加大对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公正审判职务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31件;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218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件。完善点对点查控机制,利用执行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信息600余人次,查控财产351.4697万元,执结案件336件。

   (二)为民工作有力推进

    实行党员“亲情化”管理,坚持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人的发展,增强了党员“走前头”、“作表率”的意识,推动党建和审判工作同步提升。通过继续挖掘绿色司法生态护绿机制,完善涉林刑事案件审判机制,提高涉林案件被告人的矫正效果和生态恢复效果;建立“对接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对接企业发展、对接职工维权”机制,联合宁化县总工会、宁化县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切实解决企业和职工面临的一系列涉法问题;延伸少年审判服务领域,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巡回法庭审判力度,针对农忙时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部、农户家中办理案件;加大诉讼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远程视频信访接待室,有效减少、消除当事人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现象;健全人民陪审员驻庭调解制度,增选人民陪审员29名。

   (三)司法工作更加透明

    将“党员之家”关于党务公开要义拓宽到司法领域,以党务公开带动司法公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做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有力倒逼审判执行质量;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全国法院系统12368平台和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立、审、执的关键环节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当事人手机,及时告知、提醒当事人审判进展;加大互联网站的投入,建成宁化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宁化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以“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向群众推介司法信息,打造“指尖上的法院”,目前已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发布司法信息890余条,发布涉诉参考文书、指导性案例67篇;有效扩大了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在城区户外LED显示屏投放审判执行信息;有力拓宽司法信息公开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旁听庭审,积极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对审理执行的重大案件宣传报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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