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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破裂归咎他人 三人敲诈勒索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28 09:58:50


    本网讯(谭召日 蒙文波)  认为水管破裂是他人车辆碾压所致,于是威胁他人索要管道维修费,结果不仅被罚还挨判刑。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郭其勇、郭其刚犯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郭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郭其勇、郭其刚、郭平三家所在有一根共用的饮水水管,有一截约六米长的水管埋在机耕路下,而莫某、臧某进出承包的山林必须经过此路段。2014年5月,有村民发现该段水管有漏水的现象,郭其勇、郭其刚、郭平三人认为水管之所以破裂,是因为莫某、臧某运输木材的货车碾压所致。同年5月9日下午,郭其勇等人将运输木材的车辆拦下,要求莫某、臧某负责修好水管或者出钱修整。5月11日,莫某请人把水管修好,但郭其勇等人仍要求其另外再给他们4000元用于修水管,还声称不给钱就不给运输木材的车辆经过。莫某、臧某担心不给钱会影响木头运输,便将4000元现金交给了郭其勇。之后,郭其勇等人花费几百元钱购买了修水管所需的材料,并与本村的几位村民将水管修好,余下的3000多元进行均分。

    案件审理期间,郭其勇等人的家属代为缴纳赃款4000元到法院,用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其勇、郭其刚、郭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钱财人民币4000元,他们的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三被告人的家属已共同退出全部赃款,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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