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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司法改革过渡期法官选任面向社会公告
作者:方茜 发布时间:2015-01-19 11:20:38
根据《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1月8日至9日,海南省高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严格按照过渡期法官选任资格条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全省现有法官1540人,报名参加选任1433人,通过资格审查1393人,未通过资格审查4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据了解,省高院院长董治良亲自部署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动员大会上要求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司改,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等,能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法院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学习、组织动员,及时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除极少数现任法官因身体健康状况、临近退休等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报名外,绝大多数报名积极踊跃,对选任充满期待。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各法院选任办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对报名人员的法官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违法违纪及任职回避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各法院党组、院长履行选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报名和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等次等情况,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法院过渡期法官选任办公室主任蔡建新介绍,各法院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公开透明,目前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同时注意到,《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告》在海南日报和天涯法律网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告,接受监督。海南司法改革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时间安排紧凑,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体现公平公正,此项工作正按方案稳步推进。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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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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