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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看他人打牌“侃牌”起纠纷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3 15:54:48
本网讯(黄璇 谭远献) 看人打牌本来是件开心的事,但是如果“侃牌”过度就会惹人不高兴,弄不好还会伤人被判刑,陈祖强就因“侃牌”惹上了官司。2015年1月6日,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祖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月25日下午,因为临近年关,家住象州县百丈乡大满村的陈祖强到百丈乡逛圩场打算买点年货回家,转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看到什么好买的,喝了点小酒的他看见卖鸡摊旁边有人围桌打牌,于是上前观看。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观看打牌同样也是这个道理,但是喝了点酒的陈祖强却对牌桌上打牌的人评论来评论去,惹得打牌人员不高兴。 新的一轮牌局结束,陈祖强又对着打牌赢钱的覃东姣多嘴了一句“你这个牌本来不可能赢的,竟然给你赢了。”一旁输钱的陈东然顿觉得不爽,回了一句:“就你嘴巴多!”因为陈东然是旁边卖鸡的,陈祖强回嘴:“鸡公,输牌发牢骚了”。就是这一句“鸡公”彻底点燃陈东然积攒的怨气,再加上打牌输了钱,更加心烦,他牌也不打了,直接开始和陈祖强对骂。两人骂骂咧咧,一个都不肯让步,陈东然作势站起来要打架,陈祖强也站起来顺手拿起坐的四角凳朝对方头部劈去,陈东然被劈对后,也拿起四角凳两人对劈。对劈二三十秒后,回神一看,陈东然已经鲜血直流,整个头全部血红,陈祖强这才意识到自己伤了人,就想放下椅子离开,却被旁边的人抓着送陈东然去了医院,随后警察赶到处理了此次打架事件。 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陈祖强表示对自己冲动伤人的事非常后悔,不应该看打牌的时候啰啰嗦嗦,喝了点酒就冲动伤人,虽然打架的时候自己也被打伤,但是比起对方的伤情来说微不足道,所以不打算追究对方的过错。这次案件对自己来说是个教训,过后也与家人一起到陈东然家中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两人在私下已经和解,不希望再因为这件事情闹得两家不愉快了。 检察机关于2014年12月12日以故意伤害罪对陈祖强提起公诉。 象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祖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祖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同时,案发后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陈祖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象州法院遂判决如下:被告人陈祖强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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