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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盗奔驰汽车后视镜出售被判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5-01-06 14:02:47


    本网讯(汪次安 曾松林)  今天(1月6日),笔者在广东省始兴县法院了解到,该县居民莫利为一晚连盗2个汽车的后视镜,日前被该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始兴县法院介绍,2014年1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莫利为窜到始兴县太平镇振兴路中国黄金店门口,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店门口的奔驰小轿车左后视镜镜片(价值人民币6952.5元)盗走。随后,又窜至某居民楼附近,将另一被害人杨某停放在路边的奔驰小轿车左后视镜镜片(价值人民币7756元)盗走,后销赃获利1000元。

    日前,在审理被告人莫利为的法庭上,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据此,始兴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莫利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始兴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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