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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中院惩治“老赖”不手软执结35起拒执案
发布时间:2015-01-04 15:16:10
本网讯(田爱民) 近日,河北客商盛国峰和铁力市双兴木器厂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强制执行办结,一笔数额较大的欠款被追回。元旦前,盛国锋特意从朗乡林业局来到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工作人员在执行案件中所做的努力。 据了解,根据伊春市中院民事调解书,“被告铁力市双兴木器厂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盛国锋欠款2,130,800.00元”,被告方却未如期履行还款。无奈之下盛国峰提出强制执行和查封财产申请。 受理后,伊春市中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和执行查封裁定,但被执行人拒签执行查封裁定,对限期履行告知也置之不理。随后中院执行局抽调精兵强将,并协调带岭法院、带岭林业局营林生产科和铁力林业局贮木厂等单位,依法对被执行企业的库存木材检尺查封,但遭到被执行人的激烈地抗拒与阻挠,伊春中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申请人财产保全担保申请和案情,查封了被执行人部分库存和财产。 最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被执行人卖掉了库存木材,拖欠的货款回到了盛国锋手里。盛国锋在给市中院送锦旗时激动地说:“我一个外地人做买卖挣钱不容易,是你们帮我治了‘老赖’,这钱要的真不容易,谢谢了!” 据了解,2014年以来,伊春市中院在执行案件专项整治、涉民生案件处理、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等工作活动中,积极作为并取得了实在效果。尤其对失信执行人,通过媒体曝光、纳入“黑名单”、限制消费和信贷业务等措施进行严厉惩戒。2014年共有35起“老赖”性质案件被执结,实际到位标的金额达1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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