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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惩罚力度
发布时间:2015-01-04 14:15:18


    本网讯(莫然 赖远明)  2015年1月4日,申请人曾大爷感激地说:“不到半个月我的钱就拿到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网络查控等方式,案从立案申请、审批通过、发现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发放执行款仅仅用了13天时间执结完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该案判决后,期限届满谢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12月,曾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立即运用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谢某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控。同时承办法官向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谢某表示目前没有钱还。承办法官通过网络和银行查控,在发现谢某在某银行有1.8万余元存款时,立即驱车赶往银行,将谢某存款予以扣划。同时谢某在看到了自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网上曝光,特意从外地赶到该院执行局,把剩下的全部案款通过法院转交给了曾某。

    该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展开集中曝光,加强强制、惩戒;采取集中查询、搜查、查封、冻结、划拨、提取收入以及限制其高消费;加强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利用法院失信平台、新闻媒体、通过电子滚动屏,网络等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次数。自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小额标的案件清理活动以来,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0多件案件210多人次。利用多种渠道,查控市区各大银行及其网点,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共计150多万元,部分新收案件和大部分小额标的案件及时执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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