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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四心工作法”推动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5-01-04 11:43:53


    本网讯(王希玉 胡洪建)  去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四心工作法”贯穿到执行工作中,有效地推动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该院建立健全集体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组织执行干警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通过谈体会、提问题、说建议等方式,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接待大厅设立执行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分流,让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第一时间见到办案干警。在休息室悬挂执行流程展板,让群众清晰了解执行程序如何进行,每个节点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该院积极探索建立涉民生案件主动执行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涉民生案件,一方拒绝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的,由审判法官主动移送执行。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去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204件,执结标的额1279万元,向20名弱势群众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

    该院还坚持实行执行信访分级负责的立体化解机制,对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初访诉求及时转办,对该院执行案件的来访,要求承办人在48小时内提出化解方案;对三次以上重复访当事人,由庭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分别接待、协调化解;对10人以上群体访和涉民生重大案件当事人,由局长亲自接待。去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20人次,11起赴省、进京信访案件顺利执结、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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