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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法院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获赞
发布时间:2015-01-04 15:46:55
图为罗殿龙为该市法院获得表彰单位颁奖。 本网讯(何安峰 黎江玲)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妇联联合召开全区法院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苍梧县人民法院等2个集体荣获“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滕县人民法院潭东人民法庭、长洲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岑溪市人民法院南渡人民法庭等3妇女儿童维权岗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另外,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万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妇女维权岗被评为第三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梧州市两级法院于近年来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给经济困难妇女儿童身的当事人实行减、缓或者免交诉讼费;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出版法制宣传专栏等,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妇女儿童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院还在刑事审判庭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采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等方式,积极探索对少年犯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少年犯,宣判后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并和家长、老师、街道社区的干部一起结成帮教网络,给“缓、管、免”少年常敲警钟,防止其重新犯罪;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离婚案件,着重引导当事人珍惜夫妻感情,减少对婚生子女伤害,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对于小孩的抚养权等家庭纠纷案件,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经济利益出发,对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工作,依法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晴天。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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