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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临控”显神威 亮剑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5-01-04 13:31:00
本网讯(梁磊 徐潇) 2014年12月30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成功与公安机关配合,对一临控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李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泗水县邮储银行贷款8万元,因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泗水县邮政银行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李某某外出打工,刻意躲避执行,导致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下落无从查找而陷入僵局,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实现。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泗水法院执行一庭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李某某采取了临控措施。当天下午4时许,泗水法院执行一庭干警从泗水公安处获悉,被执行人员李某某在济南市历城区有活动信息,并入住某宾馆204房间。随后,泗水法院执行一庭干警火速出发赶赴济南,并于晚上9时许,对其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 泗水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采取临控措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被执行人信息,使执行干警积极主动向被执行人“亮剑”,有效打击“老赖”行为,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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