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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超市黄金被盗案宣判 “蒙面大盗”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4-12-29 09:52:08
本网讯(张江枢) 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营山小桥镇万家乐超市黄金被盗一案,日前经四川省营山法院审理,判决该名“蒙面大盗”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营山法院审理查明,“蒙面大盗”黄小勇系营山县星火镇一农民,2003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8年刑满释放,出狱后。黄小勇由于找不到工作,又干回了偷鸡摸狗的老本行。今年4月19日凌晨,黄小勇穿上在街上偷来的一件带帽子的衣服,戴上口罩来到营山小桥镇万家乐超市门口,用木棍撬开卷帘门,将超市里的一个保险柜抱回到营山县城某垃圾场,用錾子和改刀将保险柜打开,拿走了里面的戒子、项链、吊坠等黄金首饰共计27件,价值66861元,而非网上所传的30万元。 另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黄小勇在蓬安、营山连续作案十余起,盗取11家超市钱物累计数额近10万元。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黄小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据此,判决黄小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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