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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妻子以丈夫不求上进为由诉求离婚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4-12-18 11:53:43


    本网讯(张时兵)  嫌丈夫赚不到钱,妻子起诉离婚。2014年12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赵任凤的离婚请求。

    原告赵任凤比被告刘吉诚小2岁,2007年两人在广东同一工厂打工时相识并自由恋爱,后同居,2009年10月12日生育一男孩,2010年3月1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初,夫妻感情很好,但赵任凤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做了经理后,则经常抱怨还在做流水线上工人的刘吉诚不求上进、工资低、赚不到钱。为此两人常发生争吵。2013年10月原告让被告辞工换工作,被告不肯,二人再次发生争执。现赵任凤以丈夫不求上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任凤与被告刘吉诚系自愿结婚,婚姻关系有效,受法律保护,原、被告相识相恋三年,并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时即同居生育孩子,夫妻感情基础较好。只是近几年来,因为工作及收入的变动影响了夫妻关系,只要双方今后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加强沟通、互谅互让,夫妻关系是能够和好的。原告虽然主张被告不求上进、工资低、赚不到钱,但这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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