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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诉至法院欲离婚 父母致信法庭望劝和
发布时间:2014-12-18 09:28:23


    本网讯(付慧 倪心怡)  儿子要与儿媳离婚,为何其亲生父母不仅不愿意,甚至写信到法院请求法官判决不离?近日,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并为此揭开神秘的面纱。

    李超与张雯于2002年相识恋爱,并于来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十分恩爱,并先后生育二女,长女现年12岁,小女现年5岁。婚后的妻子张雯勤俭持家,尊敬长辈,善待亲朋,得到了李超父母及亲属们的一致肯定,李超对此也十分欣慰。然而,好景不长,近几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直至今年,李超认为自己无法再与张雯生活,并选择与其分居,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中,李超坚称张雯总是无端猜忌自己,夫妻之间无话可说,感情已完全破裂;而张雯却辩称自己与李超结婚十几年,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并非李超所说的感情破裂,张雯表示李超要求离婚的原因是其在外有了第三者。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张雯还向法庭提供了李超父母及其亲属提供的书信一封,信中载明李、张二人夫妻感情深厚,只是李超一时被外界蒙蔽双眼,并请求法院判决双方不要离婚。

    宁国市法院在查明相关情况后认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双方有无和好可能综合判断。李超与张雯相识后自由恋爱结婚,感情基础较好,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应培养起深厚的感情。夫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在所难免,但夫妻之间应相互包容,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法院建议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协调,只要双方相互尊重与关怀,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不准李超与张雯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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