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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群众工作 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作者:湖北省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晓娟 发布时间:2014-12-16 13:22:41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凸显期。基层法院工作,处于社会矛盾、利益冲突的最前沿,肩负着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习近平总书记说到:“基层组织直接同群众打交道。基层组织的全部工作归结到一点,就是群众工作。”因此,做好群众工作,强化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基层法院来说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时期,基层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着法院能否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更关系着人民法院能否转变角色,寻求自身跨越发展。基于上述认识,竹溪县人民法院应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把践行群众路线与法院职能特点高度统一、紧密衔接,并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持续做好群众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力争做好工作群众得实惠,法院事业得发展。 一、持续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应提高三种能力 一是坚持提高沟通群众的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沟通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桥梁。沟通群众,要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坚持下移工作重心原则,多办事关群众利益的实事好事,加强警民关系,增进群众感情。要努力做好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工作,依托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车载流动法庭,通过巡回就地办案等方式及时就近满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地位。要通过与群众平等互动、有效沟通,推动法院群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坚持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服务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保证。人民法院必须依托自身职能职责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黑、涉暴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六难三案”等问题。树立文明执法理念,通过加强队伍建设,狠抓作风转变,始终坚持心系弱者,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三是坚持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化解调处社会矛盾。化解矛盾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关键。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改革攻坚期的大背景下,能否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当前加强群众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对法院工作能力的一场严峻考验。要高度重视、深入排查、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裁判尽量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努力让裁判得到社会的认可,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严把案件程序关,文书质量关,尽量避免因案件瑕疵引发新的矛盾。坚持依托三大平台建设,确保法院党务、政务、司法三公开,消除因执法不当造成的群众合理怀疑。 二、持续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应坚持三个“真” 听真话,举政必先审民心。审民心就是要听老百姓的心底的、掏心窝子的话。审民心必须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大的地方去,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倾听百姓声音,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接地气、连民心”。基层法院应发挥离群众近的优势,主动深入基层,以座谈交流、入户走访、案后回访等形式和群众面对面交心谈心。要切实做好“五进五问”工作,通过主动走访基层,了解服务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需求。要利用官网、微博、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形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真正达到“汇民意、聚民智”的效果。 用真情,以情致胜暖民心。法律无情人有情,要带着感情,学会换位,认真思考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法院干警不仅要在理论上悟深悟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丰富内涵,而且要坚持内省内察,经常审视自己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人民群众在自己心目中占据什么位置,自己在人民群众中又是什么形象。如果做不到换位思考,就不可能有真情实感;没有真情实感,也就不可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急。 见真章,激浊扬清赢民心。“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不解决问题就会失信于民。如果只是认识深刻了,决心下定了,问题聚焦了,谈心也充分了,但最终“山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看不到行动,见不到变化,群众怎能不失望,服务群众焉能不“走过场”?改进作风绝不能仅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号召上,要想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赢得群众拥护,就必须在听真话、用真情基础上,躬行改错,扑下身子真做、真干,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三、持续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应健全三项机制。 一是着力构建汇集民情的联系群众机制。“离民近一寸,感情深一层”。基层法院不仅是身在基层,心更要在基层,要经常深入普通百姓家,在懂民意、知民忧、染民味中减小物理隔绝、观念隔膜和感情隔阂。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的交互性和开放性也为我们提供了畅通的言论表达渠道和广阔的交流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论坛、信箱、微博、微信、微电影等一系列法院新媒体的作用,建起法院和群众的“连心桥”,了解掌握群众所喜所忧、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同时,要避免基层群众“被联系”现象,参加座谈时人员被提前指定,发言内容被事先润色修饰,意见建议“仅供参考”,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联系群众成了“走过场”,导致联系群众变味走调。因此,要本着自由、平等原则,完善落实“双向互动”等联系制度,与群众随时随地互联互通,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二是着力构建汲取民智的民主决策机制。法院的各项决策要服务工作大局、适应社会发展、符合社情民意,就要建立起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凝聚起广大群众的智慧力量。要通过经常邀请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执行现场监督等方式,帮助分析查找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要积极开展当事人回访和律师座谈,帮助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和制约公正高效司法的关键环节,研究提出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要聘请廉政监督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听取他们对法院和法官在廉政建设和廉洁司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定期召开干警座谈会和退休老同志座谈会,让他们积极为党组建言献策,在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深化文化建设方面下更大功夫,努力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要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乡镇,与乡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座谈交流,让他们为基层基础建设出谋划策,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创新,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 三是着力构建凝聚民心的服务群众机制。为群众服务、为民司法,是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一要坚持“围绕群众转”,形成合力。强化院党组班子对服务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形势分析、部署工作和检查督导,量化细化服务群众的各项指标,把担子压到具体业务部门的肩上,落实到具体干警的身上,坚决防止对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谁都讲负责、谁都不负责”的现象。二要着眼“群众无小事”,拓展领域。当前,一些同志在工作中把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看作过分要求和额外奢求,一味抵制和排斥,引来群众反感。人民法院应站在群众的角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正确看待新形势下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定期征集并做好群众在法院业务拓展和个人诉求方面最期待的实事,明确时间和责任人,事无巨细解难帮困,真正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三要注重“群众说了算”,提升质量。现在,服务基层工作总体向好,但也不乏“假服务”“倒服务”等现象。法院要将“话语权”交给群众,始终把基层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终衡量标准,接待服务到不到位、案子判的公不公正、判后答疑及不及时等都要通过广泛民意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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