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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母亲受欺 “孝子”拳打他人致骨折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10 10:15:36
本网讯(吴鹏飞) 看见年迈母亲被一中年男子连踢了两脚后,“孝子”为给母亲报仇,用拳头将欺负母亲的该名男子打成了肋骨骨折,自己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此“孝心”实在是不足取。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翟阳管制一年。 2013年12月30日下午五时许,刘星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了周银凤的小孙女,刘星赶紧陪着周银凤祖孙俩一同前往医院检查。当路过青原区红云石材店门口时,刘星以身上没有带够钱为由独自进到店里向其姑父钟志明借钱。周银凤也急匆匆地打电话给孙女的父亲翟阳报信,让翟阳马上赶到红云石材店来。大约十分钟过去后,心急如焚的周银凤见刘星仍然没有出来,认为刘星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便冲进店里,强行要拉刘星赶紧去医院。而钟志明却错误认为周银凤要打侄子刘星,就冲过去踢了周银凤两脚。恰在此时,闻讯赶来的翟阳刚走进石材店就看见一个壮汉正在用脚踢自己年迈的母亲,翟阳怒发冲冠,一个箭步上前就将钟志明抱住并甩在了地上,之后二人在地上互相扭打,翟阳用拳头将钟志明打成了肋骨骨折,自己的鼻子也被钟志明咬伤。后经鉴定,被害人钟志明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翟阳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过后,被告人翟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其伤害被害人钟志明的犯罪事实,并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害人钟志明达成了共计赔偿45000元的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且已履行了40000元,得到了被害人钟志明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阳为他人将被害人钟志明抱住并甩到地上,且与被害人发生互相扭打,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翟阳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伤害被害人钟志明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能自愿认罪,并与被害人钟志明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已大部分履行,也得到了被害人钟志明的谅解,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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