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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审前调解助4名农民工及时讨薪
发布时间:2014-12-08 11:10:37


法院小额速裁团队当庭向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资款。

    本网讯(王震 邬凯)  12月5日,郭山红等四位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务工的甘肃籍农民工从临河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团队法官吴彤的手中接过了工头拖欠已久的劳务工资,他欣慰地说:“法官辛苦的调解让我们感觉有了依靠,而且当场拿到了工资,心里暖融融的!”

    11月底,郭山红等四位农民工来到临河区法院起诉工头拖欠工资4.87万元。法院立案团队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启动“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为他们办理了口头起诉立案手续,并及时帮他们将案件转到审前调解团队。

    在审前调解团队,法官发现欠薪的症结是发包方与工头和农民工形成三角债务,包工头王兵以发包方没有给付他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法官吴彤多次找到包工头王兵进行调解,并阐明恶意欠薪严重将受到刑事处罚的后果。在法律的震慑和法官多番的耐心调解下,包工头终于与农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给付2万元现金,剩余的工资10天内一次付清。困扰郭山红等4人两个多月的难题在临河法院仅用时7天就得到了解决。

    临近年底,如何让农民工朋友尽快拿到工资返乡?临河区法院审前调解团队的秦建勋审判长介绍说,临河法院成立的审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速裁团队,对于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具有时间短、效率高、诉调衔接顺畅等优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调解员当即联系被告参与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的,案结事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并未当即履行的,经现场司法确认后,讨薪者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立即启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工资数额确定,案件主要事实争议不大的,当庭宣判;工资数额在1.5万元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农民工讨薪的速裁案件20日内结案,当事人放弃答辩期与举证期限的,审理期限会更短,确保农民工朋友能够及时讨回工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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