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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盗窃养猪场财物 窃贼人赃俱获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12-04 10:12:29


    本网讯(廖长春)  泰宁男子频频出入养猪场盗窃财物,最终被民警人赃俱获,受到法律惩处。12月2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李中林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

    2013年8、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李中林骑摩托车到泰宁县梁某的养猪场内,将101块价值人民币6125元的铸铁盖板盗走,销赃得款人民币4000元。之后,被告人李中林又到梁某的养猪场内,将4个价值人民币93.6元的圆形铸铁猪槽盗走。2013年12月28日,泰宁县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李中林家中扣押到4个圆形铸铁猪槽。案发后,扣押的4个圆形铸铁猪槽和赃款人民币4000元已发还给梁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中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218.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中林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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