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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趁校园内情侣缠绵之际偷盗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04 14:07:25
本网讯(熊苗苗) 沉浸在爱情中的小情侣坐在休息座椅上忘乎所以地缠绵,浑不知不远处正有一双贼眼死死盯着他们的挎包。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锋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家住青原区的刘锋自幼不爱读书,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从此不务正业。2014年6月19日下午,刘锋到井冈山大学打完篮球后回家,在校园内发现有一对小情侣坐在一起缠绵,而女孩子嫌弃挎包碍事,将挎包解下来放在了旁边的草地上。刘锋便打起了这个挎包的主意,趁小情侣不备,顺手将该挎包“牵走”,盗得一部中兴手机(经鉴定,价值1198元)和160元现金。初次尝到了甜头的刘锋两天后竟又来到了井冈山大学,在校园内四处寻找小情侣,专门趁小情侣不备盗窃女士挎包。6月21日上午10时,在学校凉亭石凳上,趁小情侣接吻时,盗走女士的一个桔色小钱包,包内有手机(经鉴定,价值692元)和200元现金。6月23日上午9时,刘锋又盗走了一个粉紫色女式挎包,盗得一块手表、内存卡、100元移动充值卷(经鉴定,价值262.5元)和60余元现金。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刘锋曾因爆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57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流窜作案且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不思悔改,继续实施犯罪,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刘锋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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