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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补偿款发放 老汉持剪刀报复村干部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03 13:18:45
本网讯(袁小虎) 因为自家鱼塘征用补偿款发放偏少,所以认为村干部从中作梗,遂怀恨在心,七旬老汉持剪刀报复村干部。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兰金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兰金标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自家鱼塘被征用没有得到他期望的补偿款,是因为村书记龚建在从中作梗,对被害人龚建一直怀恨在心,且其多次以生活困难为由,找龚建借钱也被龚建拒绝,遂产生了伤害龚建的念头。2014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许,被告人兰金标携带剪刀窜至居委会会计室,趁龚建不备,持剪刀对龚建的后脑部位连扎数下,被在场的其他村干部制止后,携凶器逃离现场,后到信州区茅家岭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龚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上述事实,被告人兰金标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兰金标身份信息、归案情况说明、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证人童林、郑水莲、兰祖发的证言、被害人龚建的陈述、被告人兰金标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据照片、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金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兰金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具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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