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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老汉强行与痴呆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4-11-24 11:29:48


    本网讯(张建军 郭立新)  “50后”的泰和男子周郝峰见一痴呆少女不会说话,且没有反抗能力,遂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11月24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周郝峰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8月26日,被告人周郝峰在泰和县螺溪镇圩镇闲逛,见被害人肖某某(女)一人在一房内,遂与其搭讪,后发现肖某某智力低下且不会说话,没有反抗能力,便有强奸肖某某的意图。周郝峰强行拖拽肖某某上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而后骑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周郝峰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希望法庭考虑其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好,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郝峰明知被害人是痴呆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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