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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父”多次猥亵强奸12岁养女被判刑8年
发布时间:2014-12-02 13:07:11
本网讯(唐新红) 因盗窃罪而获刑的前科男子张杰为父不尊,色胆包天,竟然将魔爪伸向自己才12岁养女,多次对其实施强奸猥亵。近日,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张杰与受害人张某某(2002年5月23日生)系养父养女关系。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吃完晚饭后,被告人张杰在自己卧室里放黄色影碟让被害人张某某看,看了十多分钟,张杰就把自己的外裤和内裤脱了一半,要张某某摸他的阴茎,张某某不愿意,张杰就抓住张某某的手摸他的阴茎。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晚上,被告人张杰要张某某到其卧室睡觉,并将张某某的衣服、裤子全部脱光,待张某某睡着后,张杰对张某某进行亲吻、抚摸,张某某被弄醒后,张杰以不要张某某了相威胁,趴到张某某身上,用阴茎在张某某的阴部摩擦了二十多分钟。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晚上,被告人张杰把张某某抱到自己卧室睡觉,在床上张杰把张某某的衣服、裤子全部脱光,又把自己的衣服、裤子全部脱光,趴到张某某身上亲吻、抚摸,还将阴茎插到张某某阴道里,摩擦了十多分钟后。 2014年4月27日(星期天)晚上,被告人张杰要张某某到自己卧室睡觉,在床上张杰脱光了张某某的衣裤,并脱掉自己的上衣,趴在张某某的身上,用嘴对着张某某的嘴,并用舌头在张某某的嘴里动,用手抚摸张某某的身体。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晚上,被告人张杰要张某某到其卧室睡觉,张某某到卧室后,张杰把张某某的衣服、裤子全部脱光,又把自己的衣服、裤子全部脱光,以不要张某某了相威胁,把张某某抱上床趴到她身上,不停地亲吻,并将阴茎插到张某某阴道里。 另查明,被告人张杰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8月20日被资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杰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杰以威胁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张杰多次奸淫幼女,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杰与被害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杰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杰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杰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予以惩处。综上,应根据被告人张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刑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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