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龌龊男在卫生间猥亵13岁女童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11-28 08:41:21


    本网讯(黄卓鑫 莫一超)  贵港一龌龊男子色胆包天,在茶庄包厢的卫生间内,借酒醉为由,不顾当事人的反抗,对时年仅有13岁的女童强行实施猥亵行为,令人发指。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依法认定被告人梁其辉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4月7日晚上,被告人梁其辉到贵港市港北区凯旋门茶庄508号包厢玩。次日凌晨2时许,梁其辉进到包厢的卫生间后,见到同在包厢喝酒的杨某某(女,时年13岁5个月)正在洗脸,遂从后面抱住杨某某,并且不顾杨某某的反抗,抚摸杨某某的乳房、抠摸杨某某的阴部。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其辉以刺激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其辉犯猥亵儿童罪罪名成立。梁其辉猥亵儿童,从重处罚。梁其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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