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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种母猪死亡 俩养殖户因赔偿纠纷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11-26 11:42:08
本网讯(于向华) 一养殖户将他人的母猪拉回家配种,熟料,两天后,母猪不明原因死亡。因母猪死亡赔偿事宜产生纠纷,俩养殖户最终对簿山东省威海市文登法院葛家法庭。 今年6月15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生格庄村宋和礼将西孙疃村吕以阁家饲养的一头母猪拉回家配种,但两天后,母猪死于宋和礼家中。事发后,宋和礼表示愿意按现在收母猪的市场价格向吕以阁赔偿1500元,但吕以阁并不同意,认为赔偿数额有些少,要求宋和礼最少赔偿3000元。对此,宋和礼表示母猪不明原因突然死亡,便想要找畜牧部门进行鉴定死因,但吕以阁不同意。两人因此产生了争执。 之后,吕以阁将宋和礼诉至文登法院葛家法庭。考虑到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法官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两人见面就相互争吵,互不相让。为此,法官只好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就调解达成一致,宋和礼赔偿吕以阁损失22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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