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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手后用裸照威胁索10万“分手费”入狱
发布时间:2014-11-25 11:31:09


    本网讯(张鸣侦)  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本应遵循平等自由、你情我愿的原则,就算恋爱不成,也应互谅互让、好聚好散、“再见亦是爱”。然而“相爱容易分手难”,一“80后”小伙与女友相恋三年,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一怒之下竟以散布对方裸照相威胁,企图索取10万元“分手费”。日前,该男子被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被告人马朋飞与被害人李某于2011年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其间被告人马朋飞偷偷拍摄了被害人李某的裸照多张。2013年,李某向马朋飞提出断绝恋爱关系后,便不再理被告人马朋飞。2013年年底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马朋飞多次通过电话及短信对李某进行威胁,并将裸照传给李某的母亲,对李某进行多次敲诈勒索,称要李某给10万元才将其裸照删除不再传给他人。期间,李某不堪其扰,分两次拿了现金24500元给被告人马朋飞。另一次拿现金8000元给马朋飞,马朋飞嫌少又还给李某。2014年5月的一天,马朋飞再次威胁李某要75000元钱,两人约在昭阳区某酒店交钱,被害人李某报警,马朋飞在酒店房间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朋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完全得逞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鉴于其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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